49、什么是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如何选择?

定点医药机构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药店)的统称,是与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签订服务协议,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药店。

参保人员首次参保时选定自己的定点医院,目前,可以选择3-4家。此外,本市所有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和39家定点A类医院为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无需选择,可按规定就医。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作为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无需选择,可按规定就医。

定点药店无需选择,参保人员在本市任意一家定点药店持医院外购处方按规定购药,都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