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因病致贫家庭的医疗救助如何办理?

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申请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应当在大病保险报销后,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家庭收入、财产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家庭应当填写登记表及声明书,如实申报家庭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授权医保部门对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核查,同时提交上一自然年度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证明材料。

(2)受理审核。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对申请家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支出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将申请家庭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满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意见。

(3)审批。区医疗保障局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将拟批准给予救助家庭的基本情况及救助金额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医疗保障局提出救助意见。对符合条件的,通过社会化发放的方式,于审批工作结束后完成资金发放工作。 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