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通过医保部门获得哪些医疗救助?

主要包括2类:

(1)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一是对社会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负担;二是对社会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门诊救助、住院救助。

(2)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等社会救助的城乡居民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个自然年度内家庭支出医疗费用较高,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和各种救助后,家庭负担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相关因病致贫家庭认定条件的,给予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