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什么人员可以享受本市医疗救助?

享受本市医疗救助的人员包括:

(1)特困人员;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含领取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人员);

(3)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4)因病致贫家庭。

以上“因病致贫家庭”身份认定由区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其他人员身份认定由民政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