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外地参保人员来本市看病就医,有几种医保报销方式?

外省市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按照参保地医保政策进行报销,基本上分为两种方式:


(1)直接结算:异地参保人员已按照本人参保地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在北京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普通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参保地跨省异地就医有关要求的,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北京市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2)全额垫付:异地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因故无法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与定点医院全额结算后,按照参保地规定手工报销(具体情况需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